建筑管理

【概述】 围绕管理法治化、建筑产业化、施工绿色化的总体目标,执行住建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以诚信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行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建设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减少违法项目。全年创成省级标准化文明工地9个、无锡市级标准化文明工地12个。深化“以质量为核心的工程建设管理年”活动,按照宜兴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开展各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执行《商品房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组织开展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依法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加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工程质量平稳可控。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张渚镇、氵父 镇通过省级“禁黏”(禁止使用黏土砖)验收,宜兴文化中心科技馆、大剧院、博物馆、图书馆,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以及中节能宜兴环保产业园(一期一标段)服务中心工程获“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全年完成建筑节能面积165万平方米。

 

【建筑市场推进依法管理】 对2011年以前竣工的工程项目,明确施工许可证补办条件。明确将各镇(园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该区治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的建筑工程一律责令其停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拒不停工、性质恶劣的违法企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提升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完善建筑领域诚信建设管理体系,有针对性地实施资质动态核查,推行差异化考核,实施核查信息公示、预警提示、约谈、清出等制度,逐步淘汰市场信用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低、责任性不强、内部管理混乱的劣质施工企业。出台《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管理办法》《宜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办法》,初步形成完备的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实现闭合管理。全年累计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56份、建筑面积341万平方米,实施补办施工许可行政处罚38起、处罚金额21万元,办理外出施工介绍信和诚信证明350份。审核《信用手册》申报资料230份,对其中199个企业核发《信用手册》。办理建造师网络押证和核销360人次,按规定变更在建项目建造师10人。办理外地建筑企业进市备案31个。

 

【安全生产态势稳定向好】 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精神,深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连续第五年更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规范建筑工地噪声和夜间施工管理,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推进建筑工地文明公益围墙建设,净化施工现场环境,全年集中开展市级层面和局级层面的标准化工地观摩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和5次。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安全月”宣传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穿戴“马甲标识”等活动,对建筑起重机械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保持高频率督查,全年组织重大危险部位施工方案一体化专家论证审查108项(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5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872份、停工整改通知单45份,提出整改意见4360多条,确保安全生产态势的持续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三年实现“双下降”。

 

【安全生产重点环节】 建立健全由全行业系统173个高级工程师组成的专家论证审查库和质量、安全检查组,推行专家论证审查一体化制度,针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提高论证标准,将高支模由8米改为5米、深基坑由5米改为3米、悬挑脚手20米改为16米。全年经论证审查的项目108项,遏制坍塌、倒塌等恶性事故,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监督管理起重机械,从源头上杜绝高空作业的安全隐患。加强对“高龄”机械的管理,超过规定使用年限70%的起重机械检测周期缩短至半年,品牌不响、服务不好、机型不成熟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严查操作人员的“人证合一”,未持证上岗的或者人证不符的一律作扣分处理。加强拆装队伍管理,开展拆装企业管理行为检查。对违反专家论证制度和起重机械管理规定的各类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实施行政处罚。全年实施安全类行政处罚13起,罚款金额14.1万元。

 

【防止建设领域欠薪行为】 加强建筑行业规范化管理,防止欠薪行为的发生。严格工程审批和备案管理,对没有资金来源和资金不落实的,以及建设单位有拖欠工程款记录仍未结清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项目施工许可。项目竣工后,对不出具工程款支付和工资发放有效证明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备案手续。规范企业劳务用工管理,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做好民工劳动计酬手册登记审查工作,加强企业工资支付动态监控,规范支付行为,确保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行动,打击各类失信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秩序。针对近年欠薪事件呈现“多发、早发、常态化”的情况,选调工作人员6人到市清欠办常年办公,做到欠薪投诉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解决,确保欠薪矛盾不积压、不扩大。加强项目支付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项目,做到日常民工投诉属地解决,重大投诉派人现场解决。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保持违法必究、查处从严的高压态势,达到“处置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严重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责成相关单位限期处置到位;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约谈法人代表,加重行政处罚,并将查处结果予以通报,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项目经理,暂扣执业资格证,并实施扣分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外市施工企业和“包工头”,执行“黑名单”制度,清出全市建筑市场。对操纵农民工恶意上访、非法讨薪的“包工头”,立即通报市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涉及民事纠纷的欠薪矛盾,及时通报市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调解或采取法律强制手段,确保及时得到化解。全年清出建筑业企业1个、劳务承包人10人。


 

(周晓东 王治国) 

编辑 陆思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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