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概述】 围绕宜兴发展大局,市编办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政府机构改革,严控机构、编制、职数,完善网上名称管理。全年承办涉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97件,其中签批发文82件,新设立机构13个(其中事业单位11个、行政机构2个)、更名11个、撤销9个。增核编制125名,其中行政109名、事业16名。实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全年网上公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489份、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申请书74份、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书4份。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全年完成人员出入编业务2424人次。通过“单位注册,统一缴费,集中办理”的方式,累计注册中文域名630个,其中公益域名544个、政务域名86个,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与网站标识“双覆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市编办拟定《宜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以“517”改革(5张清单、1个平台、7项改革)为抓手,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宜兴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6048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4项,删除、整合或转移权力事项292项,精简率6.3%。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完成43个部门1195项行政责任事项审核。指导丁蜀镇政府梳理部门下放的741项行政审批项目,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协同相关部门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政府禁止的投资项目目录4张清单。建立并联审批服务制度,在全市30个部门内部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科,归并、划转部门行政审批职能7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市编办拟定《宜兴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规范审批事项取消和承接工作,梳理上报宜兴自2013年3月后承接国务院、省、无锡市下放的审批事项62项,取消宜兴市级审批事项71项。调查全市简政放权工作,梳理上报25个部门8个方面67项具体任务完成情况。

 

【机构改革】 推进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三局合一,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由20个精简到15个,机关行政编制由75名压缩到50名,组建分局17个。构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原“三局”下属事业单位及市农林局、粮食局和环科园下属检验检测机构,组建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精简事业单位7个,收回编制27名。整合土地、房屋、林地、水域养殖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到市国土资源局,并增挂“宜兴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原市房屋产权监理中心房屋登记管理职责,市农林局林地、渔业养殖登记职责,市委农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将原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土地管理档案馆成建制并入。市编办制定《宜兴市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事业机构设置方案》,理顺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的职责分工。优化组织机构,拟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将市委统战部挂牌机构宜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单独设置,明确市太湖办由事业机构改为政府派出机构。理顺相关职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市卫生局调整到市市场监管局,0—3岁幼儿教育职责由市卫生局调整到市教育局,“河长制”日常管理职责由市太湖办调整到市水利农机局,生猪屠宰等职责由市商务局调整到市农林局。推动政务平台建设,将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宜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挂“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2016年4月正式更名)。

 

【控编减编】 市编办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控编减编工作的意见》,明确严控机构编制、人员数量的具体措施,收回事业编制200名,自行消化2013年1月1日后新增的事业编制。核拨使用事业编制16名,分别比2013年、2014年下降83.5%和42.9%。严控招录编制使用,教育、卫生系统招录实行“退一进一”,超编单位“只出不进”,其他单位招录必须满足“有空编且有自然减员”。压减编外用工,严控编外人员招聘指标,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人员信息库。梳理全市150个科级以上机构的规格、领导职数及设立依据,配合上级部门建立科级职数预审机制,协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建立中层干部任免预审机制。

(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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