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

【概述】 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宜兴市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建立样板房,由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发证条件之一。年初,市住房局要求各开发企业上报本年度楼盘开发建设、上市销售计划,全面掌握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利用商品房网上备案平台,加强房地产数据监测分析,认真做好日常数据的月报、季报工作,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信息。强化房地产市场预警监测,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会同市统计部门完善商品房销售统计与信息发布制度。按月对全市商品房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各售楼现场公示不到位、没有取得预售证进行预售、虚假广告等违规行为。对问题楼盘开展专题调研,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妥善处置社会矛盾,维护稳定。

 

【房地产估价机构专项检查】 10月,市住房局组织专家采取实地调查、估价报告抽查等方式,检查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含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检查内容为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估价机构执业情况、分支机构管理情况、房地产估价报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技术规范和标准情况等。从实地检查结果来看,各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均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资质等证齐全,财务人事管理制度、执业制度和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完善,基本上能够依据行业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在抽查的21个估价机构及分支机构的估价报告中,按照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对照《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暂行)》进行打分评审,对每份估价报告写出综合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显示,90分以上的优秀报告有12份,80分以上至90分的良好报告9份。通过评估,发现仍有部分公司存在公示不规范、房地产估价档案管理不规范、估价报告资料收集不完整、术语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市住房局要求各房地产估价机构认真整改、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加强行业自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估价报告质量,营造出公平、有序、规范的房地产估价市场环境。

 

【预售楼盘管理】 市住房局建立预售楼盘跟踪监控档案。指导开发企业规范预售方案的填报并告知违反规定的后果,规范出具测绘报告,对公摊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发放为监管主线,在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期面积测绘时实行商品房开发项目前期预售方案有关事项提前会审工作制度。探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为预售资金安全提供保障。

 

【在售楼盘检查】 市住房局每月检查一次在售楼盘,详细了解各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重点对商品房销售、交付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风险警示及防范措施,引导开发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感,严格规范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将每月检查结果形成《全市在售楼盘进展情况一览表》,详细记载楼盘销售、建设进展、是否延期交付等情况,对可能出现问题的楼盘状况,形成详细的文字材料,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告知地方政府,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房屋征收安置计划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征收管理办公室启动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设的前期计划管理,经过计划汇总、初步审核、现场核实、上报联席会议讨论等多道程序,最终由市政府发文下达征收安置年度计划,以此作为办理项目审批、规划用地审批、土地审批等手续的依据。同时,明确各镇(园区、街道)必须按照年度计划实施有关项目,凡未列入计划的征收安置项目不予审批,未经审核备案的征收项目不得启动,相应的安置房建设项目不享受市安置房建设相关优惠政策,不予安排安置房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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