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济

【概述】 以打造现代救助、阳光救助、依法救助“三型救助”为目标,突出机制创新、手段创新、服务创优,推进设置一个社会救助(慈善)工作站、建立一个社会救助(协理)窗口、完善一套社会救助工作制度、规范一套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健全一套社会救助工作档案、强化一个社会救助“救急难”机制的“六个一”工程,抓好社会救助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规范全市18个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救助窗口,做到窗口标识明显,服务公约、服务流程、工作职责、救助制度、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发挥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做好申请人养老保险、车辆、住房等信息比对工作,提高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组织慰问团178个,走访慰问敬老院23所(含市福利中心),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等困难群众2.78万户、3.92万人,发放慰问金(含实物折价)1758.1万元,户均补助632元。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等对象节日补助金227.71万元。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对接,全年资助1.46万名困难对象和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达262.3万元。对困难群众就诊实行一站式结算,确保实时核报、即看即补。全年共救助各类对象5410人,支出医疗救助金894.6万元。

 

【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和年检复审】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市民政局以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规范全市城乡低保管理机制为主线,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方针,组织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扩面以及年检复审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复查2014年前批准的低保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实施差额补助。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560元提高到600元,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完善分类施保办法,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的重度残疾人、大重病人员等特定类型的保障对象给予重点照顾,梯次拉开不同对象补助水平。全年新增低保对象433户、741人,调高3770户、5563 人,调低 438户、803人,调出3582户、5917人,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446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338元。全年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706户、8612人(其中城市低保641户、1000人,农村低保 5065户、761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77%,发放低保金405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 2800万元)。

 

【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健全】 围绕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要求,注重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机制创新、资源集聚、力量集合,提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周铁、万石等镇受风雹影响后的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年内,各类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福彩公益金出资107.88万元资助全市户籍居民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全年理赔16起、理赔25万元,赔付率23.17%;福彩公益金和慈善资金共同出资113.7万元为全市37.68万户居民投保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全年理赔175起50.68万元,赔付率44.5%;会同人保财险公司推进落实和谐家园综合保险,全市有1.54万户居民家庭参与和谐家园综合保险投保,占全市民家庭的4.09%,参保231.62万元。逐步建立起以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险等为内容的“慈福民生系列保险”网络体系。同时,按照“政府拨一点、镇村补助一点、个人自筹一点、亲友资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政策减免一点”的办法,投入市级补助金222.6万元,改造18个镇、街道192户困难群众的危旧房342间。做好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5·12” 第七个国家防灾减灾日的宣传,组织协调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广场咨询活动和社区应急救护演练活动。根据国务院《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碓坊社区、长新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为使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避免发生冻死、饿死、病死等现象,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和省民政厅的要求,10月,市救助站集中开展为期三个多月、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263人次,出动车辆160余车(次)实施街头主动救助。加强救助管理的宣传,租用公交车LED(电子显示屏),在全市28条公交线路、350辆公交车、63个电子站台循环播放救助标语,完善救助网络的覆盖,全市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救助率达100%。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年市救助站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80人次,为流浪儿童提供教育、矫治和保护性救助50人次;护送受助人员回家与亲人团聚31人,送医院救治37人,街头劝导救助109人次,出动110巡回救助车辆300余(次)。

 

【困境儿童救助模式拓展】 立足源头预防、主动干预,延伸救助保护范围服务,将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对象从传统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向面临生存危机、监护缺失、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延伸。在基于三级救助管理网络的基础上,在各镇、街道、村(居委)聘请困境儿童督导员,组织入户走访、摸底排查、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关注辖区内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状态,及时发现报告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需求,并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救助保护措施,使特困家庭和困境未成年人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灾害所难、失业所忧、失学所虑,结合民政部开展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做好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全年救助困境儿童约50人。

(沈江桥 唐晨光 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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